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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起张浦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

5月3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研究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已完成“清洁运输”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清洁运输”项目的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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