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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普惠制待遇取消遭“误解”!RCEP协定1月将生效

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观点认为,这又将对中国出口造成冲击。

然而实际上这些国家早在几年前已经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此次海关公告只是滞后的流程调整而已。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是否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取消时间

乌克兰

2012年

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

2014年7月1日

欧盟、英国、土耳其

2015年1月1日

日本

2019年4月1日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2021年10月12日

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

截止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三国尚未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目前出口至这三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以申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是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给惠国关税优惠的官方证明文件,在中国,海关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唯一签证机构。

何为“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全称“普遍优惠制度”,英文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其税目是国际贸易关税中最低的一种,比最惠国税率低 1/2~1/3。

据悉欧盟成员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均给予过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所以,很多国家已相继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政策。业内人士认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在未来可能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切勿与“最惠国”待遇混淆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WTO一方成员给另一方成员的任何贸易优惠都立即无条件地提供给予所有其他成员。它是多边化、普遍适用、对所有成员平等的待遇,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在WTO体制内,任何成员国都不可能取消其他成员国的最惠国待遇。

“普惠制”待遇取消,自由贸易协定接棒

虽然多国多年前已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待遇,但是中国外贸近年来依然保持稳健增长。2021年1-10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3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2%,比2019年还高出1300亿元。

实际上,近年来,中国与很多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享受到比普惠制待遇更优的关税。

2020年11月15日,中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协定生效后,现有15个成员国企业可以申领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

此外,中国已于2021年9月16日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相关的谈判已经开启,标志着中国向着加入更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道路上进发。

自由贸易协定为中国开展国际贸易、投资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企业也要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等合作成果,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提升出口竞争优势,推动对外贸易业务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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