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8月30日电(武一力) 日前,湖北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湖北省政府新闻办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若干措施》包括支持汽车消费、零售餐饮消费、以展助销、零售实体壮大、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强化考核激励、明确主体责任7个方面、11条措施。
为促进消费繁荣,湖北将开展发放消费券、荆楚消费月促销、“欢购荆楚夜”、楚菜消费巡展等系列活动。
湖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仁樵介绍,本次湖北消费券计划从9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分4轮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面向所有在鄂人员发放。包括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类。
近年来,以“知音号”、小龙虾等为代表的夜经济正在成为湖北城市发展的亮点,为促进消费加快复苏提供了强劲力量。《若干措施》提出,湖北将进一步优化夜经济发展环境,拟在全省打造夜食、夜购、夜游等多种业态,重点对老字号、人流集中的夜经济消费集聚地试点开展环境改造。武汉市将组织开展“武夜生活节”,以江汉路、楚河汉街、吉庆街、雪松路、户部巷等夜间经济集聚区为载体,培育打造“夜江城”品牌。
在促进消费升级上,《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汽车消费,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焕新出发,一路向前”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开展“低碳新生活,畅享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鼓励绿色和智能消费。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在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条件下,湖北在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还将着力支持消费新业态。有效运用“互联网+”、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