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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准入

为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废钢铁加工质量,加强废钢铁产业规模化、现代化,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精料入炉,促进废钢铁加工行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截止到2021年,共有八批次500家企业取得国家工信部废钢铁加工配送资质。

获得国家工信部废钢铁加工配送资质的基本条件

1、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3万吨以上。

2、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5千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

3、废旧不锈钢及其他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

资讯编辑:罗强 137670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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