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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近期国际不锈钢贸易保护政策汇总

近期,国际不锈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欧盟、韩国、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相关不锈钢产品做出了反倾销裁决、发起反补贴调查、征收反倾销税等政策和措施。Mysteel根据资料整理如下:

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消息,2021年2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管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税率为17.28%,其余中国企业为17.28%。本案于2019年12月24日立案,2020年12月18日曾将调查期延长至2021年2月23日。

欧盟对原产于印度、印尼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进口发起反补贴调查

欧盟委员会2月17日发布官方公报称,应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代表本土不锈钢冷轧扁平材产业于2021年1月4日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产品进口发起反补贴调查。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考虑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所有想发表意见的各方须在此次公报发布起的37天内发表意见,听证请求须在15天内提交。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调查的结束应尽可能在此次公报发布后的12个月内并不得晚于13个月,临时措施可在此次公报发布后的9个月内实施。

韩国对中国及其它国家/地区不锈钢反倾销初裁确定

韩国贸易委员会2月18日作出初步裁定,中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TW的钢铁制造商将其不锈钢扁平材产品倾销到韩国市场。

根据韩国贸易委员会的初步决定,韩国计划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49.04%的反倾销关税。印尼的关税将定为29.68%,中国TW供应商的关税将定为9.5%左右。

泰国对日、韩和中国TW地区冷轧不锈钢扁平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年2月18日,泰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的CIF到岸价税率为:日本0~50.92%、韩国50.99%、中国TW地区0~33.99%,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2月17日终止。

2002年2月15日,泰国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3月1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2008年3月12日,泰国对原产于以上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3月19日,泰国第一次延长对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冷轧不锈钢扁平材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14年3月18日,不延长对欧盟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2014年3月18日,泰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2月26日,泰国第二次延长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的反倾销措施的有效至2020年2月25日。

2020年2月24日,泰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中国TW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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