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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对美、欧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国家商务部2020年5月9日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决定依期终复审调查结果,自2020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具体如下: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又名P92无缝钢管、10Cr9MoW2VNbBN无缝钢管、X10CrWMoVNb9-2无缝钢管等。

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19年第24号公告的规定相同。具体如下:

美国威曼高登锻造有限公司101.0%,其他美国公司147.8%;瓦卢瑞克德国公司57.9%,瓦卢瑞克法国钢管公司57.9%,意大利IBF公司60.8 %,其他欧盟公司60.8 %。
商务部于2014年5月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2019年6月,商务部调整了美国和欧盟公司的反倾销税率。2019年5月,应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发起了本次期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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