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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金属30万吨不锈钢产能置换方案补充公告

冷水江市泰和金属有限公司受让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30万吨电弧炉炼钢产能指标的产能置换方案已于2017年10月2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置换项目已列入2017年度淘汰计划。公告后因企业提出异议,经省工信厅确认,对置换方案进行了调整,但未及时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冷水江市泰和金属有限公司受让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30万吨电弧炉炼钢产能指标的产能置换方案补充公告(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8日,共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省工信厅,0731-88955585)。

资讯编辑:罗强 021-260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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