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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调整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

据上期所24日消息,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对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若2017年3月31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7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资讯编辑:唐晓晶 021-2609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