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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

  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公告(编号:2015-0039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兴江先生拟将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权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提供增信质押。2016年1月4日,公司收到高兴江先生的书面告知函,上述增信质押已经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12升华债”201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4.45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本次股权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4日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兴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3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6%;本次质押股份18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7.35%,占公司总股本的9%;高兴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46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4.35%,占公司总股本的23.00%。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公告编号:2016-0002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

  质押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01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相关规定,现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兴江先生书面告知函,获悉高兴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此次股份质押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9月15日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9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高兴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兴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37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6%;本次质押股份18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7.35%,占公司总股本的9%;高兴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46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4.35%,占公司总股本的23.00%。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的风险提示和拟采取的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用于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2年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增信质押。一旦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可能通过处置质押股权以清偿债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运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其存在到期无法兑付上述债券本息的迹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一旦发现发行人不能按时兑付债券本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会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并告知公司予以公告。

  此次股权质押行为不影响高兴江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发生处置质押股权导致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权益变动披露。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2012年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抵押及股权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THE_END